【生活法律】如果遇到債務人脫產,該怎麼辦?

「吳律師,我之前去聲請強制執行,結果才發現債務人已經脫產,我該怎麼辦?難道我的錢就要不回來了嗎?」

 
實務上常常可以聽到許多債務人明明欠了一屁股債,卻不願意乖乖還錢,而利用「脫產」的方式將名下的財產移轉給親友,藉此讓自己名下的財產幾乎歸零,以避免將來被強制執行。
 
但難道這樣債權人就拿他沒轍了嗎?「當然不是!」
 
法律上還是有幾種方法可以對付惡意脫產的債務人的!以下就來教債權人幾個自保小撇步吧!
 

【第一招】
如果還沒取得執行名義,債權人可以聲請「假扣押」或「假處分」防止債務人脫產

 
依據民法§522第1項及§532第1項規定,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得聲請「假扣押」;就金錢請求以外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則得聲請「假處分」。
 
而§523第1項及§532第2項規定,「非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者」,不得為假扣押或假處分。
 
由此可知,如果債務人有脫產的情形,或有將來難以強制執行的可能,債權人是可以聲請「假扣押」或「假處分」來保障自己權益的。
 

【第二招】

如果債務人已經脫產,於符合一定條件下,債權人可依民法§244撤銷其移轉行為

 
為了保障債權人的權益,民法§244特別規定,在【符合一定條件】之情形下,如果債務人所為的「無償行為」或「有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是有機會向法院訴請撤銷債務人的脫產行為,把財產歸還到債務人名下。
 

【第三招】
如果債務人虛設債務或虛設抵押權,債權人可依民法§87主張無效

 
民法§87規定:「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而為虛偽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無效。」
 
因此,債權人可以舉證債務人的借款及抵押權設定是「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而訴請塗銷抵押權登記。
 
但由於「是否通謀虛偽」是屬於個人內心的想法,要舉證有其難度,法院通常是會以客觀情況去認定是否有虛設抵押權的情形,以防債務人故意逃避清償的責任。
 

【第四招】
如果已經取得執行名義,債務人卻仍脫產或隱匿財產,債權人則可以提起「毀損債權」之刑事告訴

 
依據刑法§356規定:「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意圖損害債權人之債權,而毀壞、處分或隱匿其財產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因此,如果債權人已取得執行名義,債務人卻為了讓債權人拿不到錢,而毀壞、處分或隱匿其財產,就可能成立「毀損債權罪」,而會受到刑事處罰!
 
簡單來說,明明有錢卻故意不還錢,就可能會成立「毀損債權罪」,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從現行法律來看,債務人不論是用何種方式脫產,債權人只要能夠舉證,都還是有機會採取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債權!
因此如果真的遇到這類問題,千萬不要洩氣,還是建議試著尋求專業律師協助,才能保障自身權益喔!
 

如果喜歡我們的文章歡迎按讚,也別忘了分享給朋友一起了解更多法律小知識喔!想了解更多,也歡迎與本所聯繫。我們下次見~
 

#生活法律 #民法 #強制執行 #假扣押 #假處分 #債務 #脫產 #欠錢不還怎麼辦 #刑法 #法律 #律師 #法律諮詢 #南昌法律事務所 #法律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