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法律】新手爸媽看過來!(上)——「育嬰假」該怎麼申請?

「吳律師,我想請育嬰假陪伴孩子長大,但我提出申請後,公司主管卻百般刁難,我該怎麼辦?我會不會因此被開除?」

 

 

一、什麼是「育嬰假」?

所謂的「育嬰假」(parental leave),其實就是「育嬰留職停薪」。
 
讓育有幼兒的父母,在符合一定條件下,以「留職停薪」的方式,全職在家照顧子女,而不用辭職。
 

 

二、誰可以申請育嬰假?

只要「任職滿6個月」,在寶寶滿3歲前都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而且父母可以「各自」申請喔!
 
此外,即使是單親或是未婚爸媽,只要符合條件,也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如果在工作單位任職未滿6個月,則需與雇主協商。
 


三、育嬰假可以請多久?

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規定,在小孩3歲以前,育嬰假最長可以請2年。
 
如果同時育有2名以上子女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2年為限。
 
另外,之前規定爸媽申請育嬰假一次至少要請6個月,但目前已放寬規定,現在爸媽可以請「30天以上、6個月以下」的育嬰留職停薪,但以2次為限。

簡單來說,就是在小孩滿3歲以前,爸媽最多可以申請累計共2年的育嬰假,可以選擇要一次請或分次申請;如果分次申請且單次少於6個月的話,最多只能申請2次,且每次不能少於30天!

 

 

四、該怎麼申請育嬰假?

依據「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規定,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應於10日前,以【書面】向雇主提出以下資料:
 
1.申請人的姓名與職務。
2.留職停薪時間的開始與結束日期。
3.孩子的出生年月日。
4.留職停薪期間的居住地址與聯絡電話。
5.是否繼續參加社會保險。
 

 

五、請育嬰假有「薪水」嗎?

由於育嬰假就是「育嬰留職停薪」,因此顧名思義,請育嬰假是「沒有」薪水的!
 
但是,為了鼓勵爸媽多利用此制度,避免因沒有薪資收入,生活陷入困難,因此,符合一定資格的爸媽,可以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依法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關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介紹將於下週分享,還請持續追蹤關注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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