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法律】 我要退貨可以嗎 — 聊聊 #消保法猶豫期間

*什麼是消保法所定之「猶豫期間」?



消費者保護法中所謂的「猶豫期間」,也就是大家俗稱的「#7天鑑賞期」,其立法目的在於平衡消費者在購買前無法獲得足夠之資訊,或無充足時間加以選擇,避免消費者在匆促下無法做出理性的消費決定,故賦予7天的猶豫期間,以供消費者仔細考慮。

 

*是不是所有消費都有「7天鑑賞期」呢?



不是喔!只有消保法上定義的 「#通訊交易」及「#訪問交易」才有適用有關猶豫期間之規定。而所謂的通訊交易,是指消費者【以電視、網際網路等未能實際檢視商品或服務的方法】而成立的買賣;至於訪問交易,則是指【街頭攬客、居家拜訪等未經消費者邀約】而與消費者在其住居所、工作場所、公共場所等所訂立之契約。

 


*是否有例外?




有的,依照消保法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還是有部分的商品及服務並不受到猶豫期間的限制,包含:
(1)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
(2)客製化商品
(3)報紙、期刊或雜誌
(4)經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
(6)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7)國際航空客運服務等

>>也就是說,除上述例外情形下,只要是透過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購買東西或服務,消費者原則上均享有7天內無條件退貨之權利;但如果是在實體店面購買的商品,就不適用7天猶豫期間的規定喔!

 


〖同場加映〗


如果賣家以「#拆封後不得退貨」、「#鑑賞期非試用期」等為由,消費者還可以無條件退貨嗎?

>>根據主管機關的見解,如果是【為了檢查而拆開】商品,而不是明知商品無瑕疵還故意使用的話,還是可以適用消保法第19條規定;只是個案中,如果店家有合理理由的話,還是可能可以向消費者主張收取整新費用等【必要費用】的(亦即不一定能「全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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