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本所委託人W先生向追討不合理利息之債權人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等調解成立

案例事實:

吳先生因資金需求向被告借款,然而被告要求吳先生要簽發借款金額兩倍之本票為擔保。當吳先生將債務與利息全數還清後,被告不僅拒絕返還本票還威脅要強制執行其財產,吳先生為維護自身權益決定向被告提起訴訟。


和解成立內容:

一、被告同意於111年OO月OO日前將附表所示之本票交還原告。

二、原告其餘請求拋棄。

三、訴訟費用各自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