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律師,請問什麼是『精神賠償』?只要心理受到傷害,都可以向對方請求精神賠償嗎?」
一、什麼是「精神賠償」?
所謂的精神賠償,又稱「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或是「慰撫金」,是指某些【法定情形下】,被害人雖然沒有受到實際的財產損失,但其精神上卻因此受到創傷與痛苦,而特別制定出的【非財產上損害賠償機制】,讓被害人或其親屬可以向對方請求相當金額的精神上賠償。
二、常見可以請求精神賠償的情況有哪些?
1、致人死傷的精神賠償
民法§194、§195規定,不法侵害他人致死傷者,被害人或其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的損害,也可以請求賠償一定的金額。
實務上較常見的案例為「車禍」。當車禍發生時,除被害人財物及身體健康受有直接損害,而得請求賠償車損或醫藥費等「財產上損害」之外,被害人或(被害人死亡時)其家屬另可以向肇事者請求精神賠償。
2、侵害人格權的精神賠償
民法§195第1項規定,當個人的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等權利,或是其他人格法益、身分法益受到重大侵害時,被害人亦得請求相當金額之精神賠償。
常見的案例包含:
(1)公然侮辱的行為人除了要面對刑事罰責外,被害人更得以「名譽」受損向其請求民事之精神賠償。
(2)樓上鄰居故意製造噪音、嚴重影響樓下鄰居的生活起居時,被害人就可能可以「居住安寧權」遭受侵害為由,請求對方負擔精神賠償。
>>但要注意的是,噪音要超過環保局的噪音管制標準才可能構成侵害居住安寧,並不是以個人主觀上認為是否影響生活來認定喔。
(3)婚姻關係遭他人介入時,配偶則得以「配偶權」遭受侵害為由,向另一半及其外遇對象請求共同賠償精神慰撫金。
3、因婚姻、婚約消滅的精神賠償
婚約遭解除、婚姻因重婚而消滅、婚姻無效或被撤銷,或是因判決離婚受有損害之一方,分別可依民法§977、§979、§988-1、§999及§1056規定,向他方請求精神賠償。
4、其他常見可以請求精神賠償的情況
例如性別工作平等法§29、性騷擾防治法§9、個人資料保護法§28等,也都有相關的規定。
三、精神賠償的數額怎麼認定?
由於精神賠償不像一般的財產上損害可以從市價、維修費用或是醫療費用等實際支出來估算,因此多半仰賴法官於【個案中】衡量雙方的年齡、身分、社會地位、職業、收入以及案件本身所造成的損害輕重,來進行精神賠償數額的計算,並沒有一定的公式或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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