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律師,我之前看新聞說,有人因為手機沒電應急找插頭充電,就被以竊盜罪起訴,真的有這麼嚴重嗎?!!!!」
現代人手機不離身,不論是日常聯繫、休閒娛樂,還是工作小幫手,手機在你我生活中都已不可或缺,但也因爲它的重要性,「手機沒電」成了現代人的焦慮來源之一,餐廳、捷運站等地更時常可見拿著手機充電的人們,但!電可不能亂充!未經同意就擅自充電,可是有涉犯刑法竊盜罪的風險喔!
一、何謂「竊盜罪」?刑法如何規定?
俗話說「不告而取謂之竊」,而刑法上的竊盜罪簡單來說就是指【基於不法取得的意圖,在未經他人同意下,將他人之物據為己有】之犯罪行為,而涉犯竊盜罪最重可是可以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的。
二、偷「電」也算竊盜嗎?
是的!依據刑法第323條規定,刑法上除了動產之外,竊取「電能」、「熱能」或「其他能量」者,亦會構成竊盜罪。
而實務見解認為所謂的「電能」、「熱能」或其他能量,係於【人力得加以管理支配】,且【使用後會耗損】的能量。
>例如以電波傳送的【無線網路】或是【有線電視台】透過電纜傳輸的「影音視訊」等,由於使用後能量並不會減少,故實務多認為不屬於刑法竊盜罪章所欲保護之客體。(但不代表沒有其他刑責或是民事賠償責任喔!)
三、在公眾場所使用插座充電都會成立犯罪嗎?
並不是這樣喔!是否成立犯罪的重點在於「有沒有得到他人同意?」
例如在學校宿舍或是其他自費充電站,由於使用電是要自行負擔電費的,所以當然不會成立犯罪;但如果是在餐聽、捷運站、路邊電箱等地方,就要看是否店家或是管理人員是否同意,若插座已上鎖或貼有「禁用」標誌,還擅自使用插座幫手機充電,是會成立犯罪的喔!
>小叮嚀:不論是在什麼場所、公家的還是私人的、有沒有上鎖或張貼「禁用」標誌,【只要未經同意擅自使用插座】,都有可能涉犯竊盜罪,如果是在捷運站、車站等地,更可能成立加重竊盜罪;此外,除了是親屬間之竊盜案件外,竊盜罪原則上是「#非告訴乃論」罪,檢察官並不會因為被害人撤告或不提告而停止追訴犯罪行為,所以千萬別貪圖一時方便,就讓自己陷入承擔刑責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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