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急急急,還款卻拖拖拖?―試試支付命令

生活大不易,每個人都有手頭不方便的時候;借錢週轉是常事,在親朋好友需要幫忙時伸出援手無可厚非。但是有借有還,再借不難,若真不幸遇到賴皮裝沒事的債務人,要討錢比登天還難,那如何透過法律的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呢?

 

在要求債務人返還借款時,通常會透過法院民事判決確認彼此間的債權債務關係,只是過程中必須耗費許多時間、金錢,其實有一種比較簡便的作法,可以先試試 #支付命令

 

 


1、支付命令是什麼?

支付命令是一種 #督促程序,規定在民事訴訟法第508條以下,目的在於透過法院催促對方趕快還清債務,過程與民事訴訟相較更加簡便快速,需要繳交的法院規費也相對較低。

 


2、我是債權人,要怎麼聲請支付命令?

a.你可以自己做:須先寫好「支付命令聲請狀」並檢附「可以釋明有這筆借款的相關資料」(例如:借據),向法院釋明真的有這筆借款存在。
b.由專業律師協助~可以請律師協助撰寫支付命令聲請狀。
這時法院會對這些資料做書面審核,當確認有這筆借款的存在後,就會核發支付命令。
在這邊要注意的是:光是核發支付命令還不夠,必須等支付命令「確定」之後,債權人才能以該支付命令作為強制執行名義。如果債務人收到支付命令有合法提出 #異議,但若是支付命令核發後3個月都沒辦法送達給債務人,那支付命令就會失效。

 


3、我是債務人,收到支付命令怎麼辦?

如果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的內容有爭執,認為根本沒有這筆借款,或是已經還清了,千萬不能丟著不管!依據民事訴訟法第516條第1項,必須在20天內不附理由向法院提出 #異議,否則支付命令就會確定而成為執行名義。一旦債務人提出 #異議,就會從 #督促程序 轉為 #訴訟程序

 


不過,並不是所有類型的欠款糾紛都適合用支付命令催討,法律上還有很多方式可以催促債務人還款,還是要諮詢律師怎麼做會比較恰當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