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法律】一定要遵守管委會的決議嗎?

「吳律師,我們家的大樓管委會,找了開價最高的師傅來粉刷牆壁,我跟鄰居是覺得那個錢應該拿去修大廳的磁磚,怎麼辦?他們用的都是我們的公共基金,可以阻止他們嗎?」
 


Q:什麼是管委會?
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條第9款規定,「管理委員會」是指為執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及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工作,由區分所有權人選任住戶若干人為管理委員所設立之組織喔!
 

 
Q:管委會怎麼運作?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9條:「管理委員之選任、解任、權限與其委員人數、召集方式及事務執行方法與代理規定,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
 
所以,每個社區可以依照住戶的需求、生活習慣、狀況決定規約的內容,再由社區裡的大家決議管委會的運作方式喔!
 

 
Q:管委會可以決定什麼事?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6條規定,管委會的職責主要有:
1.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之執行。
2.共有及共用部分之清潔、維護、修繕。
3.環境安全維護。
4.公共基金、其他經費的運用。
5.會計報告、結算報告及其他管理事項之提出及公告等等。
 


 
Q:一定要遵守管委會決議嗎?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7條規定:「管理委員會會議決議之內容不得違反本條例、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
 
因為管委會是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選出,就概念上而言,應該要聽令於區分所有權人的決定,所以管委會的決議是不能違反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的喔!
 
也就是說,在區分所有人的決議是合法的情況下,管委會決議若沒有違反區權人會議的決議,則社區的住戶就應該共同遵守喔!
 


 
Q:那如果覺得管委會決議違背區權人決議或不合法?
就這個情形,應該要探討個案的情況,而有不同的救濟方式,訴訟上可提起「確認管委會決議無效之訴」或「確認管委會決議不存在之訴」,在非訟上也有調解、和解等等手段可以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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